所謂的“夢想法案”(DREAM ACT),全稱是The Development, Relief and Education for Alien Minors Act,可直譯為“外來少數族裔發展、救濟、教育法案”。該議案最初于2001年就提交美國國會審議,旨在為16歲以前隨父母非法赴美、在美連續生活5年的無案底非法移民提供一條入籍途徑。要符合條件,他們必須從美國高中畢業,或取得GED(一般教育發展考試)證書,完成兩年大學學業或至少服兵役兩年,且滿足年齡不得超過35歲、道德良好等要求。“夢想法案”如果通過,對美國的移民改革意義重大。支持者認為,符合條件的非法移民青年——或者通過讀大學,成為美國需要的人才;或者通過參軍,為美國的國防提供充足的兵源——有利于美國的利益。但是反對者則認為,這項法案可能會傳遞錯誤的信息,鼓勵更多非法移民行為,同時對美國的醫療和福利也會是一個負擔。
在移民問題上,奧巴馬政府一直采取“兩手抓”政策,一方面嚴格執法,今年創紀錄地遞解39萬非法移民,以吸引共和黨的支持;另一方面推動全面移改,為全美約1100萬無證客開放一條獲得合法身份的途徑。奧巴馬認為:“夢想法案’對我們國家的經濟競爭力、軍事準備度和執法努力很重要。往前看,我的政府將繼續盡力修補我國破損的移民系統,以便提供持續而專注的資源用于邊境安全,同時恢復移民系統在各個層面的責任性與可靠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