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宗教信徒的比例很高。據美國“皮尤宗教與公共生活論壇” 2007年對3.6萬多人進行的“美國宗教景觀問卷調查”顯示,美國有83.1%的成年人認信某種宗教,這遠遠高于世界上很多國家。沒有宗教歸屬的人只占16.1%,這包括1.6%的無神論者,2.4%不可知論者,6.3%的“世俗者”(大概是對宗教問題不聞不問毫無興趣的人),5.8%有宗教信仰但無宗教歸屬者。另有0.8%的人拒答。與此相應,美國宗教種類多,教內宗派多,而且宗教協會也很多。這可以稱為美國宗教組織的“三多”現象吧。
美國宗教種類很多。可以這樣說,凡是世界各地存在過的宗教,幾乎都能在今日美國找到信奉者。如果按大的宗教歸類一下,78.4%的美國成年人是基督教徒,1.7%是猶太教徒,0.7%是佛教徒,0.6%是伊斯蘭教徒,0.4%是印度教徒,其他各宗教加起來大約1.5%。這些其他宗教信徒的總數在美國總人口中的比例雖然不高,但是各自也在一定的范圍內活躍著。比如,我在以前的一篇專欄文章中曾經介紹過源于古波斯(今伊朗)的祆教信徒在美國的情況。
美國每個大宗教內部的宗派也很多。猶太教分為革新派、保守派、正統派、重建派、人本主義派等。佛教在漢傳、南傳、藏傳的三大傳統宗派之外,還有禪宗、凈土、華嚴等宗派,更有源于不同亞洲國家的宗派傳統等等。伊斯蘭教分什葉派和遜尼派。印度教則根據所供奉的神靈不同而有不同的派系。雖然超過3/4的美國人自稱是基督宗教信徒,但基督宗教分為羅馬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教(新教)三大傳統,內部則宗派眾多,另有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等源于基督教的極端或異端宗派。東正教又分為希臘東正教、俄羅斯東正教等。2002年出版的《美國宗教百科全書》記錄了2300多個有據可查的宗教和教派組織的來龍去脈。
基督教(新教)的教派或宗派非常繁雜。在過去500年的歷史發展中形成了一些著名宗派,包括路德宗(信義宗)、長老宗、安立甘宗、衛理宗、浸信宗、圣潔宗等。每一宗內部又分化出不同的派系,比如,浸信宗分為南方浸信會、美利堅浸信會、保守浸信會等;衛理宗分為聯合衛理會、循理會等;長老宗分為美國長老會、美利堅長老會、福音派長老會等,近年又出現了一個韓國人長老會宗派。這些不同宗派各自有自己的神學立場、祭禮傳統、組織構架、機構設置、領導體系、社會政策、政治傾向等,其中一些分歧是很難調和的。雖然有些信徒個人自愿轉換宗派,但是,任何人、社會團體或政府機構都不可能強迫這些不同宗派合并,或者在神學、禮儀、組織上統一起來,更不可能進行聯合禮拜聚會。
基督教(新教)之所以分為這么多的宗派,首先是由于神學上的分歧。雖然都以同一本《圣經》為信仰的根據,但是獨立自主的人們對于《圣經》的理解和解釋各有不同。由于彼此不能說服他人,又不能借助政府或其他力量強迫別人接受自己的神學理解,結果只能是信仰上接近的人自愿結合,各行其是,各宗其宗,各美其美。當然,美國人一方面非常堅持自己所理解的信仰的正確性,不會輕易妥協或放棄自己的真誠認識,另一方面又學會了寬容、包容甚至欣賞與自己不同的解釋和真誠認識,在很大程度上做到了美人之美,美美與共。其次,基督教宗派的形成也有很多社會原因,包括語言文化、民族傳統、種族、階級、地域等因素。
值得指出的是,雖然美國基督教(新教)教派繁雜,但人們似乎也有一種天然的同類相聚的聯合傾向,因此出現了“基督教協會”。比較早出現的是美國“全國教會聯合會”,即基督教協進會,跟“中國基督教協會”一樣,是世界基督教協進會的組織成員。參與協進會的教派通常稱做主流教派,它們歷史悠久,在神學立場和社會政策上主動調整以適應時代發展,跟社會文化和政府的張力較小。但是,另外一些基督教宗派則強調保持基督教信仰的純潔正統,抵制世俗化潮流,他們認為基督教協進會向世俗妥協,因此拒絕參加,另外組成了“福音派全國聯盟”。從20世紀60年代以來,主流教派的信眾日趨減少,而福音派的信眾持續增長。“美國宗教景觀問卷調查”發現,主流教派的基督徒占美國總人口的18.1%,福音派的基督徒占26.3%,另有以黑人為主的教會信徒6.9%,其實也可以歸類為福音派。由于神學立場和社會觀的不同,讓福音派的教會參加基督教協進會,顯然是根本不可能的事。除了這兩個最大的全國性的基督教協會以外,一些在神學上和政治上更為保守的基要派的教會又另外組成了“美利堅基督教會聯合會”,還有一些地方教會拒絕參與任何宗派,一些獨立宗派拒絕參與任何宗教協會。總之,美國不僅有至少3個全國性的基督教協會,而且還有不少獨立的宗派和堂會,對此政府并不干預,分分合合,全憑信徒自愿。
美國社會中有2300多個不同的宗教及其教派,這可能讓一些信仰者覺得眼花繚亂、無所適從,也可能讓政府管理者感到難以忍受、無從下手管理。但是,在美國實行宗教自由的現代化社會中,宗教的多元化是個不可避免的趨勢。其實,這個現實也不無積極意義,在美國,不同宗教教派雖然有信仰上的分歧,也有公開的相互批評和競爭,但是宗教之間的暴力沖突幾乎不存在,更沒有發生過宗教戰爭。經濟學之父亞當•斯密在1776年出版的《國富論》中早就預言,一個社會假如只允許一個或幾個宗教教派存在,那么總會出現政治性的宗教沖突;而成百上千個教派出現后,由于它們忙于理性勸信和彼此競爭,結果是不用政府出面管理,這些宗教組織也不會造成社會的或政治上的危害。美國的宗教現狀,可以說是經典自由經濟學的一個典型例證。而且,這個現狀也不期然地實現了社會和諧的局面,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美國宗教種類很多。可以這樣說,凡是世界各地存在過的宗教,幾乎都能在今日美國找到信奉者。如果按大的宗教歸類一下,78.4%的美國成年人是基督教徒,1.7%是猶太教徒,0.7%是佛教徒,0.6%是伊斯蘭教徒,0.4%是印度教徒,其他各宗教加起來大約1.5%。這些其他宗教信徒的總數在美國總人口中的比例雖然不高,但是各自也在一定的范圍內活躍著。比如,我在以前的一篇專欄文章中曾經介紹過源于古波斯(今伊朗)的祆教信徒在美國的情況。
美國每個大宗教內部的宗派也很多。猶太教分為革新派、保守派、正統派、重建派、人本主義派等。佛教在漢傳、南傳、藏傳的三大傳統宗派之外,還有禪宗、凈土、華嚴等宗派,更有源于不同亞洲國家的宗派傳統等等。伊斯蘭教分什葉派和遜尼派。印度教則根據所供奉的神靈不同而有不同的派系。雖然超過3/4的美國人自稱是基督宗教信徒,但基督宗教分為羅馬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教(新教)三大傳統,內部則宗派眾多,另有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等源于基督教的極端或異端宗派。東正教又分為希臘東正教、俄羅斯東正教等。2002年出版的《美國宗教百科全書》記錄了2300多個有據可查的宗教和教派組織的來龍去脈。
基督教(新教)的教派或宗派非常繁雜。在過去500年的歷史發展中形成了一些著名宗派,包括路德宗(信義宗)、長老宗、安立甘宗、衛理宗、浸信宗、圣潔宗等。每一宗內部又分化出不同的派系,比如,浸信宗分為南方浸信會、美利堅浸信會、保守浸信會等;衛理宗分為聯合衛理會、循理會等;長老宗分為美國長老會、美利堅長老會、福音派長老會等,近年又出現了一個韓國人長老會宗派。這些不同宗派各自有自己的神學立場、祭禮傳統、組織構架、機構設置、領導體系、社會政策、政治傾向等,其中一些分歧是很難調和的。雖然有些信徒個人自愿轉換宗派,但是,任何人、社會團體或政府機構都不可能強迫這些不同宗派合并,或者在神學、禮儀、組織上統一起來,更不可能進行聯合禮拜聚會。
基督教(新教)之所以分為這么多的宗派,首先是由于神學上的分歧。雖然都以同一本《圣經》為信仰的根據,但是獨立自主的人們對于《圣經》的理解和解釋各有不同。由于彼此不能說服他人,又不能借助政府或其他力量強迫別人接受自己的神學理解,結果只能是信仰上接近的人自愿結合,各行其是,各宗其宗,各美其美。當然,美國人一方面非常堅持自己所理解的信仰的正確性,不會輕易妥協或放棄自己的真誠認識,另一方面又學會了寬容、包容甚至欣賞與自己不同的解釋和真誠認識,在很大程度上做到了美人之美,美美與共。其次,基督教宗派的形成也有很多社會原因,包括語言文化、民族傳統、種族、階級、地域等因素。
值得指出的是,雖然美國基督教(新教)教派繁雜,但人們似乎也有一種天然的同類相聚的聯合傾向,因此出現了“基督教協會”。比較早出現的是美國“全國教會聯合會”,即基督教協進會,跟“中國基督教協會”一樣,是世界基督教協進會的組織成員。參與協進會的教派通常稱做主流教派,它們歷史悠久,在神學立場和社會政策上主動調整以適應時代發展,跟社會文化和政府的張力較小。但是,另外一些基督教宗派則強調保持基督教信仰的純潔正統,抵制世俗化潮流,他們認為基督教協進會向世俗妥協,因此拒絕參加,另外組成了“福音派全國聯盟”。從20世紀60年代以來,主流教派的信眾日趨減少,而福音派的信眾持續增長。“美國宗教景觀問卷調查”發現,主流教派的基督徒占美國總人口的18.1%,福音派的基督徒占26.3%,另有以黑人為主的教會信徒6.9%,其實也可以歸類為福音派。由于神學立場和社會觀的不同,讓福音派的教會參加基督教協進會,顯然是根本不可能的事。除了這兩個最大的全國性的基督教協會以外,一些在神學上和政治上更為保守的基要派的教會又另外組成了“美利堅基督教會聯合會”,還有一些地方教會拒絕參與任何宗派,一些獨立宗派拒絕參與任何宗教協會。總之,美國不僅有至少3個全國性的基督教協會,而且還有不少獨立的宗派和堂會,對此政府并不干預,分分合合,全憑信徒自愿。
美國社會中有2300多個不同的宗教及其教派,這可能讓一些信仰者覺得眼花繚亂、無所適從,也可能讓政府管理者感到難以忍受、無從下手管理。但是,在美國實行宗教自由的現代化社會中,宗教的多元化是個不可避免的趨勢。其實,這個現實也不無積極意義,在美國,不同宗教教派雖然有信仰上的分歧,也有公開的相互批評和競爭,但是宗教之間的暴力沖突幾乎不存在,更沒有發生過宗教戰爭。經濟學之父亞當•斯密在1776年出版的《國富論》中早就預言,一個社會假如只允許一個或幾個宗教教派存在,那么總會出現政治性的宗教沖突;而成百上千個教派出現后,由于它們忙于理性勸信和彼此競爭,結果是不用政府出面管理,這些宗教組織也不會造成社會的或政治上的危害。美國的宗教現狀,可以說是經典自由經濟學的一個典型例證。而且,這個現狀也不期然地實現了社會和諧的局面,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