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農業農村部9月28日、29日發布公告稱,為防止非洲豬瘟疫情傳入,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啟運的來自比利時、日本以及保加利亞的豬、野豬及其產品,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公告發布之日前啟運的來自比利時、日本以及保加利亞的豬、野豬及其產品要加強檢疫,經檢疫合格后方可放行。同時,禁止寄遞或旅客攜帶來自上述國家的豬、野豬及其產品入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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