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經濟時報》11月17日報道,越南科技部日前公布第23/2015號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越南將允許進口使用年限不超過10年的二手設備。該通知將取代2014年7月出臺的第20/2014/TT—BKHCN號通知。
報道稱,根據第23號通知,進口的二手設備在安全、節能和環保方面,需符合越南國家技術標準或G7標準。此外,越南還將禁止進口被權威機構認定為落后、質量差、污染環境的二手設備。據中國權威機構公布,涉及18個領域的2255家中國企業的二手設備已被淘汰,越南將禁止進口這些被淘汰的設備。
報道稱,生產企業需要維修、更換正在運行的設備,可允許進口二手零部件,可以自主進口或委托其他企業進口。此外,對于使用年限超過10年的二手設備,如生產企業仍需進口,也可向越南科技部提出申請。(中國進出口網)
報道稱,根據第23號通知,進口的二手設備在安全、節能和環保方面,需符合越南國家技術標準或G7標準。此外,越南還將禁止進口被權威機構認定為落后、質量差、污染環境的二手設備。據中國權威機構公布,涉及18個領域的2255家中國企業的二手設備已被淘汰,越南將禁止進口這些被淘汰的設備。
報道稱,生產企業需要維修、更換正在運行的設備,可允許進口二手零部件,可以自主進口或委托其他企業進口。此外,對于使用年限超過10年的二手設備,如生產企業仍需進口,也可向越南科技部提出申請。(中國進出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