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比利時、丹麥、德國、希臘、西班牙、法國、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葡萄牙、芬蘭、瑞典、英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亞、馬耳他、塞浦路斯);再加上歐洲自由貿易協議的會員國(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并且也包括正在準備加入歐盟的國家(土耳其等)。 怎樣獲得CE認證? 以下是關于獲得CE認證的一系列步驟。考慮到產品的不同及其體現的危險性特點,幾個相應的步驟應該注意。 ◆首先了解是否有指令適用于您的產品。如存在一種以上這樣的指令,那您的產品就必須符合它們中的任一指令。 ◆確定您的產品設計和生產必須達到何種程度才符合所需指令的主要要求。 ◆根據指令提供的選項選擇統一評估過程。通常您得填一張"統一評估過程"表,該表以一系列問題的形式要求您提供產品特性,以便歸類它的危險等級;同時它包括許多選項要求生產商證實其產品并且加貼CE認證。統一評估過程表要求危險性很小的產品提供自測統一聲明書并加貼CE認證;危險性較大的產品可向公告機構申請檢測,監督或其他證明。 ◆為產品選擇適用的產品標準和檢測方法。如果產品需另行檢測,則需選擇一個獨立的實驗室進行檢測。 ◆在歐盟國家為您的產品設立授權代表。有些指令要求生產商在歐洲指派一個代表,以便在客戶需要時及時提供技術文件。這些指令要求生產商準備技術文件。這樣,客戶就可根據文件了解到目標產品已通過檢測,而且符合所需標準。 ◆準備一份統一聲明書包括您的產品所符合的一攬子指令和標準,產品證明,生產廠家名稱,地址簽名。CE認證本身并不向監督局提供有關產品的詳情。統一聲明書的信息必須詳盡。根據此表,生產廠家或其在歐盟的授權代表可以被查到。 ◆CE認證標志的粘貼。CE認證標志的粘貼必須按照規定行事。規定指出了CE認證標志的大小和粘貼位置;將標志貼在產品,包裝,材料或與產品一起裝運的文件上;何時,什么人可以粘貼CE標志都有限制。 誰將執行CE認證的規定? 歐盟每個成員國都可根據普通產品安全指令(92/95/EC)利用法律,規章和管理條例確保投入市場的產品安全可靠。至于具體實施,各國都有自己的一套方法。 許多國家設置專門的人員對各指令進行現場檢查,接受和處理消費者投訴。另一些國家實行貨返貨源地,經濟懲罰等等相結合的措施。而大多數國家采用對生產商和經銷商監督和培訓的機制,而不是訴諸法律行動。? 一般,這類培訓由客戶向生產商提供。歐盟法律規定進口商對他們進口產品的安全負責,包括進口商向雇員提供的用于生產的機器。美國出口商發現,無論他們潛在的歐洲客戶對他們的產品有多感興趣,后者也不會冒險進口可能會使他們卷入法律糾紛的非CE認證美國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