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特丁基對苯二酚反傾銷初步裁定的公告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公告2014年第28號
【發布日期】2014-04-2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以下簡稱《反傾銷條例》)的規定,2013年8月22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發布2013年第57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印度的進口特丁基對苯二酚(以下稱被調查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該產品應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9072990。該稅則號項下特丁基對苯二酚以外的其他產品不在本次調查產品范圍之內。
調查機關對被調查產品是否存在傾銷和傾銷幅度、被調查產品是否對中國特丁基對苯二酚產業造成損害及損害程度、以及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了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和《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調查機關作出初步裁定(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初步裁定
調查機關初步裁定,在本案調查期內,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中國特丁基對苯二酚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二、征收保證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八條和二十九條的規定,調查機關決定采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14年4月30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對被調查產品的具體描述如下:
調查范圍:原產于印度的進口特丁基對苯二酚
被調查產品名稱:特丁基對苯二酚(別名“叔丁基對苯二酚”或“叔丁基氫醌”)。英文名稱:Tertiary Butylhydroquinone,Tert-Butylhydroquinone或TBHQ。
分子式:C10H14O2
化學結構式:
物理化學特征:白色或微紅褐色結晶粉末,有輕微的特殊香味。溶于乙醇、乙酸、乙酯、異丙醇、乙醚及動、植物油,幾乎不溶于水。沸點300℃,熔點126.5-128.5℃。遇鐵、銅等金屬離子不變色,但如有堿存在可轉為粉紅色。
主要用途:用于食品和食用油的抗氧化劑,對大多數油脂,脂肪均有防止酸敗變質作用,用于延長油脂及含油食品的存儲期。由于其抗氧化和抑菌作用,也作為添加劑應用于醫藥和飼料行業。
該產品應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 29072990。該稅則號項下特丁基對苯二酚以外的其他產品不在本次調查產品范圍之內。
對各印度公司征收的保證金比率如下:
凱美菱精細科學有限公司37.6%
(Camlin Fine SciencesLimited)
Nova International56.9%
Milestone Preservatives P. Ltd. 56.9%
Shevalyn Pharmachem 56.9%
其他印度公司37.6%
(AllOthers)
三、征收保證金的方法
自2014年4月30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保證金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征,計算公式為:保證金金額=(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保證金征收比率)×(1+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
四、評論
各利害關系方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天內,可向調查機關提出書面評論并附相關證據,調查機關將依法予以考慮。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關于原產于印度的進口特丁基對苯二酚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01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