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對部分眼鏡鏡片生產企業壟斷進行查處,共計罰款1900多萬元。據該部委工作人員劉心羽透露,該項調查始于去年8月,經過查證,部分眼鏡生產商也確實存在限制下游經營者轉售價格的排除競爭行為,北京、上海、廣東三地價格主管部門依據《反壟斷法》予以查處。
生產商制定最低轉售價
據悉,依視路、尼康、蔡司、豪雅等主要框架鏡片生產企業和博士倫、強生、衛康等主要隱形眼鏡片生產企業普遍對下游經營者進行了不同形式的轉售價格維持,存在固定鏡片轉售價格或限定鏡片最低轉售價格的行為。
“有的框架鏡片生產企業與經銷商簽訂了含有限定轉售價格條款的《銷售合同》,并要求經銷商嚴格按照其制定的‘建議零售價’銷售鏡片,直接維持轉售價格;有的隱形眼鏡片生產企業與其在全國或重點城市的直供零售商常年統一開展‘買三送一’促銷活動,相當于各零售商按照生產企業‘建議零售價’的七五折銷售隱形眼鏡片,變相維持轉售價格。”劉心羽表示。
“眼鏡行業相比其他行業利潤較高,價格便宜的鏡片也要過百,好的則上千,中間的價格體系不是很透明,消費者很難把握。由于很難做到價格透明,供銷之間確實存在一些問題。我們之前與一些品牌供貨商簽訂合同,在定價方面難免受制于人。”
調查結果顯示,為確保鏡片市場價格體系得到維持,涉案企業通常采取懲罰性措施加以約束,如扣減保證金、取消銷售返利、罰款、停止供貨、口頭(郵件)警告等。一旦經銷商或零售商突破限定的價格(折扣)或擅自加大促銷力度,就會遭到警告、停止供貨等懲罰;反之,如果經銷商或零售商嚴格遵守限定的價格或促銷力度,則會獲得銷售返利等獎勵。
劉心羽表示,涉案企業達成并實施了銷售鏡片的價格壟斷協議,達到了固定轉售鏡片價格或限定鏡片最低轉售價格的效果,排除和削弱了鏡片市場價格競爭,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使相關鏡片價格長期維持在較高水平,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經整改還經銷商自主定價權
作為眼鏡行業市場規模較大、占據較大市場份額的知名品牌商,涉案企業的上述行為限制了經銷商的自主定價權,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四條的相關規定,即縱向壟斷協定,它是指在同一產業中兩個或兩個以上處于不同經濟層次、沒有直接競爭關系但是有買賣關系的經營者,通過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達成的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一般來說,處于前一階段的經營者,常被稱為“上游經營者”;處于后一階段的經營者,則常被稱為“下游經營者”。
我國《反壟斷法》第十四條規定: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下列壟斷協議: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議。
現階段,各涉案企業受到調查后,均采取了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二是立即按照《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對經銷合同進行修改,廢除維持轉售價格的所有措施;三是組織開展反壟斷法規培訓,確保經營行為依法合規;四是主動降低旗下主流產品的出廠價,減輕、消除違法行為危害后果及影響,使消費者切實受益。
“在調查過程中,我們積極進行配合,并著手整改。”北京博士倫眼睛護理產品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據悉,該公司最終被處上一年度銷售額1%的罰款(按隱形眼鏡片相關市場),共計369萬元。由于銷售額較大,上海依視路光學有限公司獲此案最大罰單,共計879.2萬元。
國家發改委指出,眼鏡屬于市場調節價商品,經營者依法享有自主定價權,但經營者的價格行為應該嚴格遵守《反壟斷法》、《反價格壟斷規定》等法律規章的規定,上游經營者不得剝奪、干預下游經營者的定價自由,排除、限制市場價格競爭,侵害消費者利益。所有經營者要引以為戒,增強守法經營意識,自覺規范自身價格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