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寧波某茶業企業出口摩洛哥的一批價值六萬美元綠茶因為客戶拒付貨款被整批退運。檢驗檢疫工作人員調查了解到,該批貨物離港出貨后,國外客戶要求給予放賬,但由于前期該客戶沒有按照合同協議支付足額定金,加之企業在雙方溝通中發現客戶可能存在較大財務危機,因此,企業將貨柜在中轉港截留,一直與客戶協商貨款問題,最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貨物被原封退回國內。
無獨有偶,寧波某電子產品企業出口荷蘭的一批價值7萬美元廚房秤因為產品滯銷也被客戶退運,經檢驗檢疫工作人員調查發現,該批貨物均是未使用過的產品且不存在質量問題,只不過是因為該型號廚房秤款式和色彩缺乏吸引力而銷售情況不佳,而該企業為了能夠留住客戶也只能接受退運要求。同時間段,寧波某勞保防護用品企業出口智利的一批貨值為8萬美元的勞保鞋近日也因為客戶違約拒絕支付貨款而導致退貨。
受當前復雜國際經濟形勢影響,市場需求相對疲軟,極易導致各類貿易風險,同時在國際貿易中,許多外商多把風險轉嫁給國內企業,而部分國內企業在外貿合同簽訂時又過于遷就外商,缺乏對外商的約束力,在簽署貿易合同時被迫接受“質量保證協議”或“質保期內無條件退換”等條款,加之歐美市場采用無條件退換貨的銷售策略也容易產生大量貿易原因退貨。
為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廣大出口企業:一是在國際貿易一般規則下,充分認識簽署合同的必要性,增加貿易合同中“自我保護”的條款,盡量避免諸如“無條件退貨”等類似條款,以免無故蒙受經濟損失;二是盡可能采取信用證結匯付款方式,保證自身利益不受損;三是關注市場動態,做足“功課”,盡量避免因輸入國政策法規變化、市場波動導致的損失。(中國進出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