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時間:2009-12-3 13:54:44 | 發布人:本站 | 收藏本文 ] 【字體:大 中 小】 |
歐盟議會和歐盟理事會于2003年1月通過了RoHS指令,全稱是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即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也稱2002/95/EC指令,2005年歐盟又以2005/618/EC決議的形式對2002/95/EC進行了補充,明確規定了六種有害物質的最大限量值。 RoHS一共列出六種有害物質,包括:鉛Pb,鎘Cd,汞Hg,六價鉻Cr6+,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聯苯PBB RoHS標準2005/618/EC決議。六種有害物質的限值是多少? 其中鉛(Pb)、汞(Hg)、六價鉻(Cr6+)、多溴聯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的最大允許含量為0.1%(1000ppm),鎘(cd)為0.01%(100ppm),該限值是制定產品是否符合RoHS指令的法定依據。RoHS標準測試涵蓋產品范圍 RoHS指令涉及的產品范圍相當廣泛,幾乎涵蓋了所有電子、電器、醫療、通信、玩具、安防信息等產品,它不僅包括整機產品,而且包括生產整機所使用的零部件、原材料及包裝件,關系到整個生產鏈。 十溴聯苯醚(Deca-BDE: 2008年4月1日,歐盟法院撤銷RoHS指令中原先為豁免項目的十溴聯苯醚(Deca-BDE),并將于7月1日后開始進行管制,其主要原因在歐盟法院認為執委會當初所提供之報告,并未審視其它物質代替Deca-BDE的可能性,及其它取代物質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判定為行政程序疏失而撤銷豁免。 然而,積極參與歐盟風險評估研究的瑞典,在5月8日宣布取消原先限制Deca-BDE之法令。瑞典政府在2007年1月1日曾禁止紡織產品、家具及電纜使用Deca-BDE,但由于面臨歐盟法律上的挑戰,以及在Deca-BDE長達十年的風險評估報告中,并未找出任何重大風險理由限制,因此取消其禁令。 歐盟執委會現也正在評估如何避免RoHS指令法院撤銷對于Deca-BDE之豁免和風險評估結果相互抵觸之問題。目前已限制Deca-BDE的國家還有挪威,挪威政府在2008年1月宣布于4月開始限制使用Deca-BDE,由于挪威屬于歐洲經濟區(European Economic Area, EEA)的成員之一,這項決定亦受到業界不少的反對聲浪。 歐盟RoHS和WEEE指令2008年最新信息 2008年3月19及20日,歐盟于《官方公報》刊登多項修訂指令,包括電池、耗能產品、廢棄汽車、電器及電子設備廢料(WEEE)以及限制有害物質(RoHS)指令。有關修訂賦予歐委會多項執行權力,出口電氣及電子設備到歐盟的生產商尤須留意,因為可以從中看出歐盟今后可能采取的措施。 對有關電器及電子設備廢料的第2002/96/EC號指令(WEEE指令)作出修訂的第2008/34/EC號指令,準許歐委會修訂WEEE指令的附件,以納入有關處理技術的規定。歐委會可因科技進展修改WEEE指令,將家居照明設備、燈絲燈泡及光電產品(如太陽能板)納入WEEE指令涵蓋的產品清單。第2008/34/EC號指令規定,歐委會修訂附件前,必須咨詢業界意見。 歐洲議會及理事會的第2008/35/EC號指令修訂有關電器與電子設備所含有毒物質限制的第2002/95/EC指令,令歐委會有權對附件做出若干必要修訂,以配合科技發展。 此外,歐委會剛完成有關RoHS指令的業界咨詢,內容關于修訂指令附件所載的豁免有毒物質。根據RoHS指令的第5(1)(c)條,委會必須至少每隔4年對附件所列的每項豁免物質進行檢討,假若有關受限制物質可以不用或有其它替代物,歐委會可考慮將之從現行的豁免物質中剔除。由于RoHS指令于2006年7月1日生效,歐委會將于2010年或以前對附件進行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