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近日發布《關于推進簡政放權改進市場準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將部分原有審批事項改為報告制管理,要求對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堅決及時停止審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組后以新的名義、條目變相審批;對下放管理層級的審批項目做好銜接工作,嚴格約束和防范明放暗收等行為。
《通知》將部分原有審批事項改為報告制管理,如機構籌建延期和開業延期審批;機構降格和臨時停業審批;機構由于變更名稱、股權、注冊資本、業務范圍等前置審批事項而引起的修改章程審批;非銀行金融機構變更組織形式審批;信用卡章程審批;中資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開辦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托管業務審批;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在同一機構內部平級調崗轉任任職資格審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