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海關總署新聞發言人張廣志介紹,《若干措施》共18條,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進一步改進通關監管服務,包括加快推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推動口岸信息共享共用機制化建設、優化查驗監管機制、繼續推廣“雙隨機”抽查機制、實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改革、推動增設口岸進境免稅店;二是進一步推動加工貿易創新發展,包括積極創新和復制自由貿易試驗區海關監管制度、推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完善加工貿易管理模式;三是進一步清理和規范進出口環節收費,包括放開電子口岸預錄入系統(QP系統)的準入限制、規范艙單傳輸收費、推動降低轉關運輸監管車輛收費、加快推動對查驗沒有問題的企業免除吊裝、移位、倉儲等費用的政策落地;四是進一步做好海關統計、打私、國際合作工作,包括加大海關統計工作力度、全力打擊走私規范進出口秩序、深化海關國際合作。(中國進出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