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華社電11月4日閉幕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標志著這一關系亞投行能否順利開張的法律協定已獲我國立法機構批準,向最終生效邁出關鍵一步。《協定》是指導亞投行未來運作的根本大法,為成立亞投行提供了法律依據。根據協定規定,至少10個已簽署協定、且股份占比不低于50%的國家提交批準書,協定即告生效,亞投行才能正式宣告成立。我國是籌建亞投行倡議發起方和亞投行最大股東國,我國立法機構能否批準協定對亞投行年底能否如期開張至關重要。“我們期待有更多國家盡早批準協定,使之早日達到生效條件,從而確保亞投行在2015年年底前正式成立并及早投入運作。”中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說,《協定》一經生效,從法律意義上講,亞投行就正式成立了。(中國進出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