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發展改革委等14部門《關于印發10個物聯網發展專項行動計劃的通知》(發改高技〔2013〕1718號)要求,民政部辦公廳近日下發通知(民辦函〔2014〕222號),在北京、河北、河南、江蘇、安徽、四川等省7家養老機構開展國家只能養老物聯網應用示范工程試點工作。
據了解,國家智能養老物聯網應用示范工程以滿足人民群眾養老服務需求,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出發點,應用物聯網技術,在養老機構開展老人定位求助、老人跌倒自動檢測、老人臥床監測、癡呆老人防走失、老人行為智能分析、自助體檢、運動計量評估、視頻智能聯動等服務。
民政部要求盡快啟動試點工作
據了解,《民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國家智能養老物聯網應用示范工程的通知》透露,經研究決定,民政部決定在北京市第一社會福利院、北京市大興區新秋老年公寓、河北省優撫醫院、江蘇省無錫市失能老人托養中心、河南省社區老年服務中心中州頤養家園、安徽省合肥廬陽樂年長者之家、四川省資陽市社會福利院等7家養老機構開展國家智能養老物聯網應用示范工程試點工作。
而此次試點的目標也很明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滿足人民群眾養老服務需求,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出發點,應用物聯網技術,在養老機構開展老人定位求助、老人跌倒自動監測、老人臥床監測、癡呆老人防走失、老人行為智能分析、自助體檢、運動計量評估、視頻智能聯動等服務。通過示范工程建設,依托養老機構對集中照料人員開展智能化服務,研究探索養老機構對周邊社區老人開展社會化服務新模式,建立健全技術應用標準體系,形成一批技術應用成果,促進智能養老物聯網相關產業健康發展。
《通知》要求各試點單位根據試點任務要求,抓緊完善實施方案,落實建設條件,盡快啟動示范工程建設。試點要注重對新型生產組織方式、產學研聯動機制、商業應用模式的探索,充分發揮物聯網在優化資源配置和促進產業升級等方面的作用,著力形成示范和引導效應。試點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本著經濟適用、自主可控的原則,鼓勵優先選用國產化設備、工程和服務。加強對示范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進度。
試點為智能養老服務探路
《通知》明確規定了此次試點工作肩負三大主要任務:
(一)建設養老機構智能養老物聯網感知體系。為養老機構配置環境監控設備、老人健康護理設備、老人日常生活服務設備等,完成養老機構物聯網感知體系建設。建設老人體征參數實時監測系統、老人健康障礙評估系統、專家遠程建議和會診系統、視頻親情溝通系統、物聯網監控與管理系統等,提供入住老人實時定位、跌倒自動監測、臥床監測、癡呆老人防走失、行為智能分析、自助體檢、運動計量評估、親情視頻溝通等智能服務。
(二)探索依托養老機構對周邊社區老人開展服務新模式。依托養老機構建設養老機構物聯網信息管理系統,對周邊社區老人提供信息采集、醫療救助、健康體檢等服務,探索對周邊社區老人開展養老服務、醫療服務新模式。
(三)加快建立智能養老服務物聯網技術標準體系。民政部組織7家養老機構,研究制定數據采集傳輸技術標準、業務數據交換標準等,推動建立智能養老物聯網技術應用標準體系,指導和規范智能養老物聯網技術應用和建設。
四項要求保證試點順利實行
通知要求,以上7家試點養老機構嚴格按照以下四個要求,確保試點順利實施。
(一)盡快啟動試點。各試點單位要根據發展改革委等14部門《通知》和試點任務要求,結合2013年12月在北京召開的實施方案論證會評審意見,抓緊完善實施方案,落實建設條件,盡快啟動示范工程建設。要注重對新型生產組織方式、產學研聯動機制、商業應用模式的探索,充分發揮物聯網在優化資源配置和促進產業升級等方面的作用,著力形成示范和引導效應。
(二)加強預算管理。示范工程建設以試點單位自籌資金為主,國家將視進展情況擇優給予一定支持。各試點單位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并本著經濟適用、自主可控的原則,鼓勵優先選用國產化設備、工程和服務。要加強對示范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進度。
(三)加強組織保障。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負責統籌安排示范工程建設工作,聯絡協調有關專家、部門和企業,研究制定工作措施,監督落實示范工程建設條件等。各試點地區民政部門要建立分工明確、相互配合的工作機制,權責對稱、目標清晰的考核機制,切實保障試點工作積極穩妥地推進。各試點地區要及時報告示范工程進展情況,做好示范工程實施經驗總結,并于每年10月底將進展情況報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
(四)注重信息安全。各試點單位要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技術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安全等級保障和風險評估工作,選取自主可控的信息技術產品和專業服務隊伍,確保信息系統安全可靠運行。探索建立養老物聯網標準化協調和推進機制,加快行業應用物聯網標準的推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