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取消下放多項審批事項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進一步簡政放權,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提高工作效率,改進市場準入工作有關事項,中國銀監會今日發布《關于推進簡政放權改進市場準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從認真做好取消行政審批項目的落實工作、抓緊做好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銜接工作、協調做好同質同類準入事項一致性工作等三個方面,對簡政放權及事中事后管理配套措施作了明確規定。
根據《通知》,不再審批而改為報告制管理的事項有:機構籌建延期和開業延期審批;機構降格和臨時停業審批;機構由于變更名稱、股權、注冊資本、業務范圍等前置審批事項而引起的修改章程審批;非銀行金融機構變更組織形式審批;信用卡章程審批;中資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開辦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托管業務審批;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在同一機構內部平級調崗轉任任職資格審批等。
下放審批權的有:中資商業銀行分行級專營機構、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除信托公司之外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開業核準由所在地銀監局審批;城市商業銀行省內新設分行、股份制商業銀行新設不跨省的二級分行由所在地銀監局審批等。
《通知》要求,對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堅決及時停止審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組后以新的名義、條目變相審批;對下放管理層級的審批項目做好銜接工作,嚴格約束和防范明放暗收等行為,理順審批關系,建立監管權責對等的審批體系。《通知》還對改進機構準入輔導、規范任職資格審查等環節進行了規范,目的是統一審批標準和流程,對同質同類準入事項協調一致,以提高準入效率、促進準入公平。
銀監會此次印發《關于推進簡政放權改進市場準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使審批行為進一步貼近市場、貼近基層,有利于發揮基層監管單位積極性,有利于給金融機構行政申請提供便利,有利于調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活力,將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活力,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來源: 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