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領事館連續接到在泰中國公民投訴、咨詢稱,其原持有泰簽證到期后,通過泰境內非法中介代辦簽證延期,費用15000-21000泰銖不等,后在出入境時被泰移民局查獲確認為假簽證,面臨刑事處罰。
中國駐泰使館在此提醒在泰中國公民,在泰辦理簽證延期需遵守泰相關法律規定,通過泰移民局及其辦事機構等正規渠道辦理。轉換簽證類型一般需離境后在泰駐華使領館申辦,切勿為圖一時方便委托不明資質的非法中介機構辦理。正規辦理渠道和相關法律如下:
一、申請赴泰簽證:
中國公民可以直接前往泰國駐華使館或總領館(泰駐上海、廣州、成都、廈門、西安、昆明、南寧、香港總領館)申請辦理赴泰各種類簽證;或交由合法旅行社等中介機構代辦。
中國游客從第三國赴泰旅游可以在泰任一國際機場或較大的陸路口岸申請15天落地簽證。申請落地簽證時,需照片2張,護照復印件一份,填寫一份TM88申請表(可在口岸領取),并提供15天內返程機票,費用1000泰銖。
若游客需在簽證有效停留期內離泰后返回,可在泰國移民總局申請辦理回頭簽,一次費用1000泰銖,多次費用為3800泰銖。
二、在泰延期簽證:
須在簽證到期前赴泰移民總局申請延期。申請延期簽證需提供護照復印件,一張4×6cm證件照和1900泰銖延期費,可以延期30天。對于泰移民局要求延期簽證須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使館不予受理,申請人須提前在國內辦好公證和雙認證。
泰移民總局電話:02-2873101-10。該局可辦理簽證延期、回頭簽、90天報到、居留證等事宜。
地址:Build B,Bangkok Government Center,120,Tungsonghong Sub-District,Laksi District, Chaeng Wattana Road Soi 7,Bangkok.
網址:http://bangkok.immigration.go.th。
三、相關法律
根據泰《移民法案(1979)》,外國公民在入境泰國后,如簽證過期,須交納逾期居留罰款后方能離境。罰款標準為每天500泰銖,最高不超過2萬泰銖。可離境時在機場移民局直接交納。如拒絕交納罰款,則會被移民局起訴,并在法院判決前被羈留在移民局拘留所。在泰使用偽假證件屬違法犯罪行為,一經查獲、定罪,將面臨最低監禁2年的刑事處罰。
另據泰勞工法規規定,外國人在泰工作需持有工作簽證及工作準證,否則屬非法務工,將根據情節輕重面臨罰款和刑拘處罰。